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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黎志飞 □汪瑜 柯尊友)近日,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川渝高竹新区与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调解一起因道路修缮造成的矛盾纠纷案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为区域社会及邻里和谐奠定基础。
唐某(邻水县高滩镇人)和谭某(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人)居住在四川省邻水县高滩镇(川渝高竹新区核心区)和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毗邻区域,他们虽为邻居但分属不同省域区划。2002年,唐某着力提升出行便利度,打算对出行的一段毛坯路进行修缮,并多次找到谭某协商共同出资修缮道路事宜。谭某则坚持认为唐某修缮路段仅仅是为自身利益,且该路段位于川渝交界处,自己不应承担修缮费用,因而拒绝出资。最终,唐某一家独立出资出力,将该段毛坯路修缮为水泥路,并对谭某家庭使用该段水泥路出行提出要求和限制。20余年里,双方多次因该路段的通行问题闹得不欢而散。今年7月30日,谭某因运输玉米使用该道路,唐某则强烈阻挠不准其通行,双方发生激烈争吵进而上升到肢体冲突,有4人在冲突中受伤。事发后,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
为维护良好和谐的邻里关系,彻底化解双方多年来的积怨,川渝高竹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受理双方调解申请后,赓即和茨竹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启动联调机制,选派精干力量联合组建工作专班,开展自高竹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首次跨省域联合调解工作。
调解人员首先分别安抚双方情绪,指出冲动行为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并以此为契机全面了解复盘事情的起因和经过。调解过程中,唐某再三强调道路为占用自家宅基地并独自出资修缮,限制谭某通行无可厚非。但通过向当事人、村委会及周边村民多方查问,调解人员认为道路通行只是表面矛盾,由此引发的互相不理解、心理不平衡才是纠纷重点。当了解到双方子女都是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后,调解人员以此为突破口,争取到子女出面分别与各自父母进行沟通,积极劝解父母停止纷争。同时,两地调解委员会共同筹组调解专班,秉承互相尊重、理性处理的原则,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全面厘清利与弊。
为彻底杜绝类似纠纷再次发生,调解人员详细制定调解方案,从邻里情到法与理对谭某进行耐心规劝,以情疏通心结,以法疏通症结,谭某最终接受调解方案,主动承担道路不低于50%的改建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同意由村委会按照市场价核算后确定),而谭某和女婿付某产生的医疗费用900余元与唐某妻子余某产生的医疗费1930元相互品迭后,由谭某再赔偿唐某1000元并当场兑现。至此,唐某与谭某握手言和,均表示对调解工作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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