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劳动合同履行满12个月后的3个月内向雄县就业服务局申请吸纳就业补贴。
(资料图)
咨询电话:0312-5811829
二、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咨询电话:0312-5811829
备注: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公司、医院、学校不能申请以上两项补贴。
三、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雄安新区注册的参保企业在产业互联网()注册并通过平台发布岗位需求。通过产业互联网新招用的雄县户籍人员(不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人员、在校学生、与其他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人员,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资金。新区注册服务型企业补贴标准1000元/人,新区注册的其他类型企业补贴标准500元/人,参建企业(含劳务分包企业)补贴标准500元/人。咨询电话:0312-5811829
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一)个人创业者。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申请金额最高额度为20万元。“雄才卡”人员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雄才卡”C卡人员最高额度为40万元,“雄才卡”B卡人员最高额度为60万元,“雄才卡”A卡人员最高额度为100万元。符合条件的贷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按人均不超过22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3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长不超过3年。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自2023年3月1日起,通过数字人民币形式发放的贷款给予全额贴息。(有效期截至2025年5月9日)
(二)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咨询电话:0312-5560829
五、企业培训补贴
(一)企业职工岗前培训。企业组织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职工在一年以内完成职业培训的,可申领岗前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每课时10元,每人最高不超过400元给予补贴。
(二)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可申领职工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依据《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
(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组织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在职职工按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中级工每人5000元/年,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标准每人6000元/年申领补贴。培训工种须为《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中一、二、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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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创建劳务品牌
依法成立3年以上(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独立法人单位,管理服务规范、带动就业作用明显、依法维护从业者权益、具有良好品牌形象、具备持续发展能力,可申报省级、新区级劳务品牌。对认定的劳务品牌给予一定资金资助,主要用于支持品牌发展建设、提升就业带动能力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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